3375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东坡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建设单位

本报讯 近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建设单位。

长期以来,东坡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依法能动履职,构建立体化和解模式,实现了“事了案结人和”的有效路径。

把握“一个坚持”,夯实和解基础。坚持精准监督和化解矛盾并重,通过调阅案件卷宗,审查法院审理过程,分析法院判决、执行情况,查明事件的真实情况,把握申诉人的核心诉求,捕捉和解“小切口”,并运用“利益平衡”法,着重从当事人磋商、博弈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合理预期。

用好“两项机制”,营造和解氛围。自觉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办案始终,建立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化解机制,结合社会影响性、后果严重性、后续升级性等指标,对案件风险进行研判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同时,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有效提升化解成功率。完善民事检察和解息诉机制,以亲情关系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劳动报酬纠纷等四类案件为和解重点案件,从法律政策、案件事实、办案效果全方位考量,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积极促成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直至消弭分歧、达成共识。

构筑“三个平台”,确保和解实效。搭建“部门联动”平台,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建立检法联合和解工作机制,推行信息通报、双向和解制度,实现民事检察和解与法院审判调解、执行和解的有效衔接。在东坡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设立检察官联络站,运用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稳定。搭建“检力下沉”平台,在街道(镇)、村(社区)设置智慧检务信息平台,并在重点区域配齐检察服务队伍,通过“定点+巡回”模式,联合乡镇街道党委、村委、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构建全方位的和解体系。搭建“外脑智库”平台,针对部分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邀请兼具法律专业知识和基层调解经验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等参与调解,把事情说清、把道理辩明、把法律讲透,促成当事人“胜败皆服、事心双解”。(何丹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