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1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推动完善寄递安全监督体系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第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寄递安全监督体系,共同打击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寄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与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东坡区交通运输局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

立足职能职责,畅通寄递监管渠道。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寄递渠道安全犯罪案件中,及时发现和流转寄递渠道监管隐患,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律监督;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在全方位监管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寄递行业准入机制,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增强监管实效;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依法严厉查处利用寄递、物流渠道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加强对网络信息系统的监管,严防利用“网络+寄递渠道”进行违禁品交易的情况发生。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督打击合力。深化“两法衔接”制度落实,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在寄递行业监督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及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及时向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咨询,确需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的,应按规定和程序商请和移送;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侦查,对于涉寄递犯罪案件不构成犯罪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将线索移送东坡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法处理。

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寄递监管质效。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定期向东坡区人民检察院通报对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处置情况,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与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对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实施台账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数据、信息、问题及工作建议通报东坡区交通运输局;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共同做好全区寄递行业宣传引导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共同解决和商讨寄递行业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郑惠勤 陈阳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