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明确
2022年基本建成乡村治理法治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为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出了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我省乡村振兴中的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路径和指引。

指导思想

用法治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

据了解,《规划》由省委依法治省办会同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和成都、德阳、雅安等市(州),组织专班研究起草。起草过程中,广泛调研了外省及全省各市(州)乡村振兴法治工作情况。

《规划》除前言外,共分五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其中,明确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紧扣全面依法治省部署,坚持依法治理,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用法治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促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推进。

总体目标

三年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我省乡村振兴中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是什么呢?

《规划》指出,要通过3年乡村法治建设,到2022年实现全省乡村振兴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执法文明规范,乡村司法保障充分,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乡村法治环境良好,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基本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规划》还明确了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上下联动、内外协同。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尊重农业农村特点,紧紧围绕“五大振兴”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需求,精心制定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项目、不同对象的工作措施。

主要任务

力争到2022年平安村达到60%

同时,《规划》提出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十五项主要任务。即: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理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创新乡村微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

在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方面,重点推进基本农田保护、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乡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立法,制定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

为加强乡村治理,《规划》要求,要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格)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大力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联动调处、递进化解制度,广泛开展“六无”平安村建设,力争到2022年全省平安村达到60%

考核督导

工作纳入依法治省绩效考评

《规划》还要求,要加强乡村司法保障。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健全巡回审理制度,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行网上立案和案件远程审判;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涉“三农”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则要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力争到2022年全省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要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深化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每个县都有1个以上“法治示范村”。

此外,《规划》特别强调,要加强考核督导。制定乡村法治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纳入依法治省绩效考评,分解落实各地各单位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评估、及时督促指导乡村法治建设工作。(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