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3 期 / 第5版:科教兴川
四川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9月1日起实施
教材插图应科学准确积极健康

近日,笔者获悉,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均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全面健全完善教材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制度规范,切实做到从严编写教材、从严审查教材、从严清查教材,严把教材教辅读物进入学校入口关,严肃查处涉教材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确保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等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的教材。

全省地方课程教材分为通用和专用两类。通用地方课程教材由教育厅组织编写、面向全省使用,一般为主题融合的综合性教材。专用地方课程教材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面向本市(州)使用,一般为体现地方特色的专题教材,原则上不超过1部(套),编写前须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批复同意方可施行。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应注重教材的系统性,结构设计合理,不同学段内容衔接贯通,各学科内容协调配合。专题设计及内容题材积极向上、导向正确。语言文字规范、可读性强。教材插图紧密配合教材内容,主题突出、表意清晰、科学准确、积极健康、符合大众审美习惯。质量高,无失真、变形,不过度使用。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在国家教材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全省高校教材实行省、学校分级管理。高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经济社会新需求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高校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对于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应及时淘汰。(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