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7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提供多元化思路

本报讯 近年来,“网约车”作为新业态经济,不仅在城市交通动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更在解决“就业难”问题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提升网约车行业服务质量,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近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武侯区“网约车之家”开展了“百案联调”示范诉前调解活动,共计调解101件涉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以大体量调解,全面展现基层人民法庭继承和弘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的成功实践。

此次活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别派出精英团队,组成“调解员+法官+警察+行政人员”的联调小组,将100个案件分为10组,每组用时1个小时,先由调解员进行初调,若未达成调解再由法官进行复调,调解不成可现场立案,当事人放弃举证期、答辩期的可现场开庭审理,实现“调-诉”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活动现场,当事人到达现场后,先填写《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调解要素表》,法官助理就调解过程中涉及的不同争议焦点,分别引导释明,若存在关于责任划分、保险理赔、营运资格等方面异议,由交警、保险行业协会、交通局运管中心工作人员解答,体现出“联合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人民调解员全程耐心调解,法官给予全程指导,对于群众关心关注的停运损失计算标准、诉讼流程等多次予以释明。活动期间,共计调解案件101件,成功调解案件80件,调解成功率79.21%。

据悉,这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采用“类案巡回法庭+联合调解”模式处理大批量道路交通案件的一次生动实践,为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解纷思路。(闫新宇 本报记者 张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