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5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两高”首次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社会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

据了解,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从2015年开始试点,自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该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湖南省花垣县检察院诉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收缴土地出让违约金职责公益诉讼案等8件,主要集中于国有财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耕地保护、英烈权益、文物保护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多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联合发布首批八个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是对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年轻诉讼制度的总结与回顾,也是回应社会各界对此项制度的关注。

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六年的司法实践,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在内的公益诉讼制度取得了巨大成效。6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万余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90%,发出检察建议65万余件,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000余件。通过实践探索,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4+N”的基本业务框架初步确立,形成了依次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分步递进式办案模式,协同保护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促进了社会治理的制度效能充分释放。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突出体现了检察机关、法院在诉前、诉中和判后围绕公益保护的共同目标,各司其职、精准发力、相互配合,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全链条发力,用相对较少的司法成本促进了公共利益保护的最大化,强化了被诉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促进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案例样本。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研究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审判和检察工作质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审判司法实践,梳理总结检察公益诉讼的特点规律,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到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和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强化诉源治理,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