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1 期 / 第3版:地方报道
南江县46个乡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本报讯 近年来,巴中市南江县积极推进“确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带权进城”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发展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被四川省列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60个试点县之一。

该县积极创新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一是建立了公司化运行机制。参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三会”治理机制,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二是发展了农村产权抵押试点机制。通过股权和土地经营权抵(质)押,累计发放160余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金额达5.7亿元。

通过改革创新,南江县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强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稳定了农民集体资产股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了农民进城不落户、“人户分离”的问题,促进了城乡产业、资本、人员等深度融合。

在此基础上,南江县着力深化三项坚持,保障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平稳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资产不少、权益不减的“两清”原则。一是推动政策进村入户。采取网站宣传、印发资料、政策宣讲、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先后培训村后备、村“三职”和县乡各级干部3600人,累计召开改革专项动员和培训会议650次,做到专家培训到组,政策宣传到户,改革内容知晓到人。二是严把“清查登记关”“公示公开关”“矛盾化解关”,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各类集体资源性资产276万亩,并实现将所有“三资”以流水账形式公示到村社。三是按照初始取得、法定取得、申请取得三种类别,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张榜公布、签字确认等方式,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6万人。

坚持试点示范先行,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两增”模式。一是变“资源”为“资产”,变“资金”为“股金”,变“农民”为“股东”的“三变”股份合作模式。如长滩村以50亩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入股到七彩林业,年收入约5万元。同时,引进专业人才经营乡村酒店并进行保底分红,有效实现变“资源”为“资产”。二是“三个1/3”扶贫折股量化模式。针对“贫困村、普通村、城郊村”不同情况,推行“股权量化三步走”。三是“一村一策”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坚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总结出盘活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依法流转土地、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招商引资、整合集体资金增收、集体资产公司代耕代种代管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

坚持平台配套同步,不断创造增活力、添动力的“两优”环境。一是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全县已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20家、家庭农场697家、种养大户1334户。二是新型经营主体的日益壮大,为承接经营村集体资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出台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价格目录》,制定了相关产权交易流程,搭建了县、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四是县财政安排专门资金,对规模流转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业主进行专项奖补,提高了县、乡镇、村干部的积极性。据统计,全县累计规模流转土地16.9万亩、林地20.4万亩,流转水利工程120余处。

目前,南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全县实际确权面积88.77万亩,其中承包地82.17万亩,除南江镇、赤溪镇尚未全面完成外,其它46个乡镇已全面完成,颁证12.1万户。

(王彬 本报记者 杨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