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7 期 / 第6版:地方报道
纳溪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本报讯 “犬只在公共场所伤及他人的,养犬人应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谁养犬谁负责。”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联合相关部门,面向辖区群众开展了“争做养犬文明人、共建和谐文明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现场,来自永宁街道社会治理办、综合执法大队、宣传文化服务站等部门志愿者一边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养犬人须知》《泸州市纳溪区养犬管理条例》宣传资料,一边讲解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呼吁养犬居民自觉办理养犬登记牌证、携犬外出时牵好狗绳,自觉避让老人、儿童、孕妇,及时清理宠物犬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保护好环境卫生,争做文明养犬人,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集中宣传结束后,志愿者还深入小区楼院,张贴宣传单,开展文明养犬劝导,增强公众文明共识,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既是对泸州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的维护,也是文明主流价值的践行。通过宣传,群众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提升。我觉得这样的宣传活动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永宁街道宣传文化服务站志愿者曾玲琼说。(周超华 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