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9 期 / 第6版:乡村宜居宜业
纳溪区党员干部为五保老人建新房

本报讯 “如今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是好!干部们不仅上门帮我办理低保和医保业务,还帮我盖起了新房!真是太感谢了!”看着刚盖好的新房,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的散居五保老人段明云欣喜不已。

据介绍,段明云今年76岁,因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生活较为困难。今年夏天,因为一场大雨,让他家年久失修的土坯房出现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了解情况后,新乐镇主要领导亲自上门看望,及时帮助老人协调临时住所。同时,大河村还召集党员干部研究解决办法,联系驻村企业伸出援助之手,凑齐了建房所需的材料费用,并落实专人负责段明云的建房事宜。

为了让老人早日住上新房,大河村党总支书记刘勇组织了10余名党员干部义务帮助老人建房。施工现场,大家积极配合,搬木棒、运砖瓦、拌混泥土……经过4天的努力,面积达50平方米的砖混房顺利建成,并陆续完善了火灶、厕所、电灯等设施设备。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实实在在帮助老百姓解决生活困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让段明云老人住上了安全的房子,也让老人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刘勇如是说。

近年来,新乐镇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引领作用,坚持网格覆盖、定向联系、强化督导、全面帮扶的方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各网格员与村(社)干部按照定格、定人、定责的“三定原则”,建立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账”,做到村情社情、户情民情、期盼愿望、问题困难“四大清楚”;网格化管理小组将收集到的群众困难提交党委政府集中研究,并针对各困难家庭实际,实行一户一册、一户一帮扶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人,协调多方力量解决困难,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周超文 梁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