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7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出台
成都全面更新科研资助办法

1月5日,成都市科技局就两天前开始施行的《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行新闻通气会。

首次纳入基础研究和校企协同创新项目……时隔3年,新版《办法》发生诸多变化,针对科研工作者和科技企业的切身需求,以问题为导向,有破有立。笔者整理出最具代表性的变化与读者分享。

打通链条

首次设立基础研究和校企合作项目

“这一版《办法》首次把基础研究和校企合作项目纳入资助范围。”成都市科技局副局长陈旭介绍,尤其是基础研究项目,以前都是省级或国家级才有相应的资助,这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的具体举措。

首次纳入校企合作项目则体现了科研资助对市场导向的信任。“支持重点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企业提需求,加强和知名高校院系的合作。”陈旭说,有了企业的先期投入,再加上科研资助的后期加持,可以保障高校研究成果产业化落地。

增设资助项目不仅是类别上的增加,更加重要的是完善对研发活动全链条的保障。《办法》中的八个项目:基础研究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科技人才支撑项目、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校企协同创新项目、国家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彼此之间不是孤立的,它们聚合在一起,共同保障研发活动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全生命周期。

打破限制

保障市域外科研成果在蓉落地

陈旭提到成都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令人欣喜的情况。通过和市域外的高校院所合作,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在成都落地转化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已经取得一些成效。很多外地的高校院所、人才团队,都把成都列为一个重要的科技成果落地的选择。

但是欣喜背后,也有问题掣肘。“之前,市级的科研经费资助区域外的合作单位,缺乏制度保障。”成都市科技局规划处介绍,基于这个问题,《办法》首次明确合作单位从以往的成都市内,扩展到成都都市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乃至全国范围,为科研机构和项目管理部门提供政策保驾护航。

《办法》打破科技创新要素的地域限制,进一步强化了成都的开放城市形象,尤其表明在科技交流合作领域,未来开放的意愿和力度会更强更好。

设置“40岁”硬条件

给青年科研人员一个机会

“项目组人员条件”一项,《办法》明确提出,鼓励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这并非单纯地设定年龄门槛,而是针对科研工作者的真实困境提出的解决方案。

“40岁以下”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正是创造力活跃的时期,但也面临“死循环”的瓶颈。成都市科技局规划处表示,在前期大量调研中,在蓉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提到,很多国家级科研项目要求申报人有承担项目负责人的经历,但是年轻的科研人员没有经历无法申报,无法申报就不可能有经历。

基于此,《办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先支持年轻的科研工作者,给他们一个主导项目的机会。“从市级层面开始,梯次培养年轻人。”希望可以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可持续地做出更多成果。

“一次都不用跑”

简化申报流程

科研人员最关心的申报流程问题,这一次也有全面简化。“以前申报是需要提交纸质资料的,需要盖区县、科研机构、科技局三个章,光是盖章就要跑大半天。”成都市科技局规划处相关负责人说,这次申报实现了全程网办,申报阶段不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再递交申报书并签订任务合同书。不仅如此,成都市科技局还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以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材料。

为协助科研人员进一步高效便捷完成项目申报,此次项目申报还有全流程“主动提醒”服务。申报系统自动校验、过程中发送短信及邮件……科研人员和项目申报单位在指南获取、申报填写、审核意见反馈、立项信息提示等全部流程中,都可以得到提醒,以免错过节点或重要信息。(蒲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