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8 期 / 第5版:乡村振兴
激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服务激发各地创新创业活力
《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印发

为巩固拓展科技扶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激发各地创新创业活力,激励广大科技人员依托“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参与科技服务,近日,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是指信息员、专家通过在线平台解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普通农户等农业科技问题所获得的补助项目,包括信息员服务补助、专家一般技术服务补助和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三类。

其中,信息员服务补助是指信息员通过在线平台,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普通农户等服务对象采集、上报需求,传达专家解决方案并协助专家解决问题所获得的补助。信息员有效信息服务完成量小于5条/年的不予补助,达到5条/年的补助300元/年/人,超过5条按30元/条累加补助。信息员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人。

专家一般技术服务补助是指专家依托在线平台,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普通农户等成功解决产业技术问题所获得的补助。对符合补助要求、质量较高的有效技术服务按100元/条给予补助,对科普性、常识性的技术咨询不予补助。专家一般技术服务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人。

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是指专家个人或团队,面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对象,或面向整市、整县、整乡(镇)、整村,解决了重大产业科技问题,影响面较大且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技术服务所获得的补助。专家重大技术服务可以是单次服务,也可以是多次服务的集成,不局限于从专家一般技术服务中择优遴选。专家重大技术服务原则上每2年组织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0项,按2万元/项进行补助。(宋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