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4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最高法发布首批《民法典》司法解释
涉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时间效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今年11日已正式施行。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7件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民法典》颁布以来,最高法对591件现行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11起施行;决定废止的共116件,自11起失效。

据最高法副院长贺荣介绍,发布的7件司法解释第一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第二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另外五件分别涉及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方面。“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坚决废止;同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该修改的修改,该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贺荣说。

新旧交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民法典》为了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作了很多新的规定,其中一些新的法律规定可以“溯及适用”。“一种例外情形是‘有利溯及’,比如说《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合同,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就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这样更加符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促进和鼓励交易。第二种是旧法对某一事项没有规定,而新法作出明确规定,基于维护公平正义、统一法律适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新法规定。”杨万明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着眼于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其中明确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导向。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婚姻与房产问题,司法解释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随着社会发展,因继承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贺荣说,最高法关于《民法典》继承编的司法解释以群众关切为出发点,其中规定,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如果有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应当分给适当遗产,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为弘扬孝老爱亲,司法解释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最高法关于《民法典》物权编的司法解释增加了《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等新型用益物权,关于劳动争议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2件司法解释,以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贺荣还提到,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最高法将对有关重点热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及时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加强审判指导,加强人格权的司法保护。(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