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洪
近年来,甘孜州把旅游与扶贫结合起来,致力于探索和实践旅游扶贫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景区利益共享机制。
甘孜州景区概况
甘孜州是康定情歌的故乡、康巴文化的发祥地,全州初步界定优质旅游资源111个,其中5级资源21个、4级资源87个、3级资源3个。当前已明确开发业主的有30个,未明确业主的81个。现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单位1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个10处、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3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4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3个、国家湿地公园14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个。
重点景区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情况
甘孜州运营景区在利益机制、共享方式上各有特色、各有不同。木雅景区确立了景区农牧民共享景区开发成果的发展策略,优先使用本地剩余劳动力从事建设工作、保安、保洁、餐厅运营工作、游乐项目运营工作等,景区既为所在村购买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又让当地村民参与分红;稻城亚丁景区按照“群众收益、兼顾各方、民主决定”的原则,根据旅游发展需要拟定了马帮退出后群众收益机制,将景区内所涉草场禁牧后纳入退牧还草范围,使之既能享受退牧还草政策,又能享受景区收益补偿。
然而,总体来看,甘孜州建利益共享机制的矛盾还较为突出。一是投资者的收益过高,在利益共享、环境责任上不对等;二是资源开发利益共享和经济补偿机制停留在较低层次;三是开发机制存在潜在危机,当地政府不仅要承担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还要承担村民、企业之间的矛盾调解。
建立景区利益共享机制的对策建议
建立景区利益共享机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利益兼顾原则。做到政府、企业、群众利益三个兼顾。二是统筹协调原则。做到利益共享资金既统筹科学使用,又重点用于资源开发所在地群众利益补偿。三是公开公平原则。做到资金使用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把握全域旅游发展规律,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形成利益分配新格局。一要依托已建景区形成利益分配格局。推动旅游扶贫由旅游景区向周边贫困乡村延伸,通过景区优先“输血”,带动辐射,改善贫困区域发展环境。二要依托在建景区形成利益分配格局。培育创建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核心吸引力,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以优质、优势、优美的景区环境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此外,围绕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着力改善所在区域发展环境,带动景区及周边地区发展。三要依托产业组合形成利益分配格局。在旅游景区(点)设立文化旅游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建立“旅游景区(点)+服务供给基地”的发展模式。支持鼓励企业依托“一村一产、多村一品”农副土特产品建立初级产品加工厂,打造“康定红”“洞波青稞酒”“雪域俄色茶”“丹巴香猪腿”“南派藏医药”“德格雕版印刷产品”“噶玛噶孜唐卡”“阿西土陶”等系列品牌;打造全国一流的藏餐研发基地;研发唐卡、土陶、面具等民族手工艺品主题旅游商品;并围绕情歌文化、红色文化、格萨尔文化等主题研发一批“名特、精优”文创产品。四要依托对口援助形成利益分配格局。推动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旅游扶贫,创新旅游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合作模式和合作机制,引入有实力的投资企业开发旅游资源,变物质援助为理念援助,变单一援助为整体援助。五要依托政策扶持形成利益分配格局。制定旅游普惠、危房改造、地灾救助等叠加扶持政策和信贷贴息、低息和无息借款等特殊政策,支持鼓励投资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合作、私募股权基金、债券等合作形式和资本形态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同时,由州县(市)政府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正确使用资源开发补偿资金,采取“集中托管、统分结合、入股分红”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引导全域旅游资源整合,构建景区利益共享长效机制。一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采取形式多样的生态补偿方式,将旅游收入反哺公共事业建设,弥补农牧民群众利益损失。二要建立就业联动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景区服务与管理,不断增加就业渠道和商业机会。三要建立利益分红机制。建立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景区”等旅游产业扶贫模式,支持鼓励当地群众入股,参与旅游分红。四要建立多尺度互惠反馈机制。从已经开发成熟、较为完善的景区(点)中按照一定基准或比例提取“全域开发资金或申遗资金”作为未开发景区(点)的启动资金,待其开发成熟后逐级反馈偿还。五是完善区域旅游合作政策法规。通过制定旅游行业规范性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以法规保障资源开发的利益共享。(作者系甘孜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