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7 期 / 第3版:地方报道
关于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公章作废的公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713日作出(2023)川01清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717日指定清算组。

清算组在开展接管工作的过程中未能接管到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食品批发部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印章,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鉴于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已于2002715日被吊销,截至目前清算组无法与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因此清算组判断将无法完成接管工作。

为保障各方权益,顺利推进强制清算工作,现清算组依法声明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食品批发部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等)等其他相关资料自本公告登报之日全部作废,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以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