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3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四川出台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2026年起施行

本报讯 近日,科技厅印发《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全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培育高水平科技和产业研究智库,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办法》自2026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软科学研究基地是四川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聚焦国家战略与四川发展需求,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助力打造西部创新高地、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强省。基地建设管理需严格遵循政府引导、需求导向、突出特色、开放协同、动态管理原则,按照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布局推进。

其中,基地布局重点聚焦科技前沿、未来与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战略与政策等领域,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同一领域不重复建设。建设主体主要依托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采取独立建设或联合体建设模式,鼓励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共建机制。

《办法》还明确了多项核心建设条件。例如,承建单位应当为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基地负责人需具备省级重点研究课题承担经历或高端智库重大影响力研究成果;研究团队规模不少于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中青年学术骨干不少于10人,且承建单位在职人员占比不低于50%;承建单位及研究团队近3年内无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记录,严格遵守科研诚信与伦理要求。

申报流程规范为四步,即提交材料归口审核推荐科技厅评审公示批复,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在运行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基地在3年建设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0篇研究报告,其中获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党政部门采纳、在国省级报刊发表的研究成果各不少于6篇。

值得注意的是,考核评估实行年度考核与周期评估相结合的机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针对存在学术不端、经费使用违规等行为的基地,将采取限期整改、追回剩余资金、撤销基地资格等措施,被撤销单位及基地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黄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