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3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一名扰乱单位秩序违法人员被处罚

本报讯 “我喝醉了,骚扰了你们,实在对不起。今后再也不喝那么多酒了。”近日,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依法对扰乱单位秩序的伍某处以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面对处罚伍某悔恨地说。

据了解,家住彭山区观音镇的伍某,在520晚醉酒后,与邻居师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师某将伍某殴打后扬长而去。当晚11时,伍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观音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理,发现伍某处于醉酒状态,告知伍某先到医院治伤,第二天酒醒后再到派出所做笔录。

但伍某以自己受伤公安机关不处理为由,先后8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对接警员进行辱骂。

彭山区公安分局迅速启动了维权程序,对该案进行调查督办。在查清基本事实后,依法对扰乱单位秩序的伍某处以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张怀安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