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0 期 / 第6版:法制农村
江阳区
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农民工维权



本报讯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泰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健康权纠纷,助当事人王某获得补偿款18.4万元。

2018813日,王某在泸州市某建设公司从事泥工工作时,不慎从木梯上滑落摔到地上,造成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左外踝骨折,产生医疗费用86460元,公司项目部垫付了该笔医疗费用,但对其他损失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去年底,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撤离,王某一时索赔无门。

214日,泰安街道党工委书记黄鹏获悉情况后,随即安排司法所主动介入核实调解。最终经过调解协商,双方均同意参照伤残九级来计算王某的相关损失,成功促成公司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即除公司已垫付的医疗费用外,41日前再由公司一次性补偿王某18.4万元。

(王盛 彭芸 本报通讯员 周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