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文共29条,分别对职责划分、主体责任、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行政处罚适应依据等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联动协调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出问题;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微网格为基本单元,建立市、区、企业三级微网实格责任制,建立工地点位、建设(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检查(卡)点位以及消纳场地等信息台账,构建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治理共同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检查工作,针对工地施工、渣土运输、建筑垃圾等扬尘问题多发领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检查的范围和频率,预防和及时发现扬尘污染;对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管理,依法公示信用信息,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高相关责任主体遵守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积极性、主动性;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扬尘污染违法线索,核查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据了解,《办法》按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联合出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由成都市城管委牵头组织起草,经过多方走访调研、意见征求等最终制定完成。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废处负责人姜剑表示:“《办法》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市近年来的扬尘污染治理经验,分类精准施策,对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与管线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堆放运输、裸露地面、城市道路保洁、建筑垃圾处置、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厂等不同事项分别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管理要求,可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本报记者 杨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