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4 期 / 第6版:科普法制
纳溪区人民法院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本报讯 “法官,我今天一定把拖欠的工资全部结清。”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被执行人申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一直态度强硬的申某立刻服软,并表示马上还钱。

2020年2月,申某以泸州市纳溪区某特早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大渡口镇某村投资建设畜禽粪污池资源化利用工程,袁某某等7名农民工在该建设工地从事泥工工作。该工程施工结束,申某确认了工程总费用、付款方式等,但至今未能及时给付于袁某某等7人。

无奈之下,2022年3月,袁某某等7人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申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申某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未如期支付劳务报酬。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申某,但申某始终态度强硬,拒绝支付劳务报酬。

近日,承办法官得到消息,申某在纳溪区某地现身,便驱车赶到现场,成功找到申某,但其仍然声称没钱履行债务,承办法官遂决定将其带回执行局,履行司法拘留相关手续。最终,申某筹齐了袁某某等7人的工资款,并完成了给付。

近年来,纳溪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周超文 谢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