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残联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指出,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在我国残疾人事业中,残疾预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其中的关键一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受益一生。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
制度保障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对减轻残疾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保障广大残疾儿童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经济困难家庭、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等,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救助。救助经费纳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成都市残疾儿童
救助工作的成效
自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以来,成都市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印发了《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现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进行提标扩面,将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0~6岁的救助范围拓展到了0~15岁,康复训练的补贴标准由1.2~2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并增加了“送训补贴”项目,力争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积极整合多方力量,主动对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八一康复中心等,利用专业康复技术、设备与人员,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康复服务;推动社会助残机构发展,鼓励机构创特色、优发展,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提供个别化、个性化的康复服务;完善康复机构建设及专业服务深度拓展体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统筹规划,合理拓展保障范围;加强残疾预防、保障残疾儿童家长就业,成都市贯彻残疾早发现早康复理念,促进残疾儿童融入社会,切实减轻家庭负担,基本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工作的监管措施
严格审核康复机构资质。定点机构要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和监控设备、安全保障和应急制度,必要的功能分区、康复设备和评估工具,康复人员配比要合理。此外,还需设置救助台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从服务条件和服务水平上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
制定康复训练项目标准。对康复机构各项目实施进行监控,对康复项目的经费标准、服务内容、训练时间、服务质量进行规范统一。同时,鼓励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对康复训练的服务和效果进行评价。
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制度。每个康复机构明确一个监管责任人,责任人要随时掌握了解康复对象的训练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残联要对康复机构的训练效果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专家团队需对机构的场地、师资、康复效果等进行评估打分,并将评估结果与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挂钩。
建立奖惩与竞争机制。在大力扶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同时,做好督查监管、评估考核和绩效评价,对训练缺失、质量不达标、套取项目资金等个别情况进行严肃查处;鼓励机构创特色、优发展,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提供个别化、个性化的康复服务;通过奖惩制度和公平竞争,促进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更优质的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