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5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创新机制 文明乡风馨香扑面 南江县杨岭村走出一条法治富民兴村新路子

近年来,巴中市南江县朱公乡杨岭村积极推进依法治村工作,探索建立了“1+N”工作机制(“1”即村规民约,“N”即根据本村实际),对水利设施、集体资产、村社道路养护、环境卫生、红白喜事等进行依法依规管理,逐渐走出一条法治富民兴村的新路子。

村规民约

助推依法治村

“对自己的房屋一日一清扫,一月一大扫,一季度一整治;教育引导小孩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看管好自己的牲畜、家禽,做到圈养不乱跑……”这是《杨岭村村规民约》关于环境卫生的管理办法,条条规定都切合该村的实际情况。

据了解,三年前的杨岭村,村民思想守旧,村居环境糟糕。为转变村民的思想,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村“两委”召集该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开会讨论,研究制定村规民约,以规范村民言行举止,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怎样制定村规民约?制定后,又该如何监督村民?村“两委”按照宣传动员、形成初稿、村民讨论、合法性审查、张榜公示、表决承诺、公布实施“七步骤”制定了《杨岭村村规民约》。内容包括自觉争做遵章守法诚信好村民;自觉维护村内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践行孝道文化、弘扬社会美德、处理好邻里关系;自觉爱护集体财产;自觉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1+N”自治公约;自觉参与执行议事参会制度;违反村规民约处罚制约等。

“村规民约反映了村民共同的心声,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也让百姓遵纪守法,使村里形成了文明风气。”该村党支部书记张中清如是说。

依法公证

养成法治思维

三年前的杨岭村,农户买卖房屋均是私定条约,买房子也顺带买了土地土地所有权,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发生了黄某与赵某买卖房屋纠纷案,村民才明白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

原来,该村村民赵某准备卖掉自家房屋,黄某也有意购买,几番沟通后,两人达成协议,黄某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赵某的房屋及土地土地所有权。一年后,村里发展产业,赵某与黄某因土地问题产生了矛盾。赵某称房屋卖给了黄某,但土地所有权属于自己;黄某则称购买了赵某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而且有房屋购买协议为证,所以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均属于自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便到村委会寻求解决办法。最终,村“两委”得出了土地买卖违法的结论。后经过依法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对黄某进行了赔偿,并依法拿回了自己的土地。

自此事以后,村“两委”干部主动出击,凡遇村社开会,都会以此案为例向村民普法,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进行了多次的法治宣讲,如今,只要涉及到房屋买卖、土地流转、池塘承包、房屋租赁等协议时,村民都会第一时间到南江县公证处进行公证。”张中清说。

移风易俗

逐渐深入人心

以前在杨岭村,凡遇到红白喜事,该村村民都要比一比谁家宴席办得好、谁家花钱更多。每次办宴席,都讲究大排场。“以前每场红白喜事办下来,村民都要花费好几万元,既费时费力,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该村第一书记胡小俊回忆道。

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杨岭村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研究制定了红白喜事管理办法,得到了村民的一致支持。如今,在杨岭村,有村民准备操办宴席,红白喜事理事会的工作人员都会第一时间前去核实,如不是婚丧嫁娶,便会立即阻止;如是婚丧嫁娶,便会要求其菜品一律不超过15个,客人随礼不超过200元。

现如今,杨岭村通过进一步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文明办酒、节俭办酒已蔚然成风,广大村民的精神面貌和思想观念得到极大改观,让乡村振兴战略在杨岭村形成生动实践。“多亏了我们村的红白喜事管理办法,村里风气好多了,以前办宴席是为了相互攀比和收取礼金,现在办宴席是为了增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该村村民纷纷感叹道。(刘旭 本报通讯员 肖定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