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老年人安检、防疫核验“绿色通道”,主动做好老年人的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的通知》,出台八项适老型诉讼服务措施,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全过程,切实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司法需求。
设立适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开通老年人安检、防疫核验“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优先审核办理业务,减少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针对赡养、继承等老年人人身权益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依法妥善处理老年人涉诉信访案件,对于老年当事人应当予以特别关照。
优化适老诉讼服务便民设施。在诉讼服务大厅等候区设置老年人“爱心专席”,配备老花镜、轮椅等老年人常用物品;有条件的法院可开设心理疏导室,舒缓老年人打官司的心理压力。
建立适老诉讼服务辅导机制。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专门服务引导人员对来院老年人进行“一对一”诉讼辅导,按需提供“全流程陪办引导”;书写起诉状等存在困难的,可依法采取口头起诉,引导员有效给予老年人诉讼指导和帮助。
推行涉老案件上门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高龄独居、居住偏远等有特殊诉讼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应主动提供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当场送达等“家门口”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提供节假日、夜间延时办理等。
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办理机制。加强在线诉讼的宣传引导,为老年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服务,简化系统操作界面,增设大字体等,实现足不出户“一网通办”;同时,要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司法服务方式,不得强制要求老年人线上办理业务,避免“数字鸿沟”。
完善涉老案件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深度参与调解,将涉老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针对赡养、继承等典型涉老纠纷,联合民政、妇联等社会力量,妥善化解纠纷,避免家庭矛盾激化,息诉“安老”;重点排查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涉老矛盾风险隐患。
健全涉老案件司法救助机制。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手续;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主动提供司法援助,简化快办司法救助程序。
实施涉老案件定期回访机制。主动做好老年人的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定期开展案后回访,针对个案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调解或不宜强制执行的如赡养扶养纠纷等,综合分析评估,对存在不履行风险的,及时纳入执前预警;将司法关怀从法庭内延伸到法庭外,适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协同解决生活困难老年人的法律帮扶和经济救助。(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