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8 期 / 第8版:专题
看四川
成绩的背后仍有问题亟待解决



四川水资源情况和国内大势基本吻合,在节约用水方面虽然成果可喜,但依旧亟待提高。

据了解,四川从2003年起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先后制定并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四川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7-2020年)》,出台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 2138),修订《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011年开始,四川省财政投入21亿元建设7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目前已完成第一批30个县建设,正在推进第二批40个县建设;20172018年累计完成投资13.5亿元,新增节水能力1亿立方米,受益人口188万。出台了省级公共机构、学校、工业企业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累计建成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28家、节水型省级机关单位65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05个,市(州)创建节水型单位799个。通过持续努力,四川节水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节水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试点示范稳步推进,节水氛围日趋浓厚,节水型社会建设获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对比国内外节水先进地区,四川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还存在以下几点突出问题。

一是节水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四川省区域性、季节性、工程型、水质型缺水问题同步交织、相互激荡。以成都市为例,水资源已成为制约成都市“东进”战略、天府新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但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老百姓,不少人仍然秉持“四川是千河之省、水资源丰富”这一传统观念,对四川省情水情认识不足,政府对节水主要以引导为主,2012年国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后才逐步将节水纳入考核内容。但在机构设置、监督管理、社会参与等方面仍与新时代新要求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人民群众的节水洁水意识不强,由市场主导的节水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二是节水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没有覆盖整个四川省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缺乏纲领性的有力法律支撑。没有专门的节水管理机构,缺乏专职管理人员,技术力量薄弱。节水责任落实不到位,节水职能分散在发改、水利、农业、建设、环保、经信等多部门,责任不明确。节水管理机制不到位,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不强,尚未发挥应有的倒逼作用。节水措施落实不到位,节水信息和统计制度尚需完善。

三是节水设施水平有待提升。农业节水规模化发展程度不高,高效节水灌溉率仅为4%。部分工业行业的生产工艺和关键环节存在用水浪费现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先进地区用水水平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仍居高不下,以2016年为例,四川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3.8%)远高于甘肃(8.7%)、宁夏(10.6%)等西部省区。再生水厂建设总体滞后,再生水利用率较低。总体上说,四川省万元GDP用水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成都市作为四川省首位城市、国家中心城市,2017年万元GDP用水量是杭州市(GDP与成都相当、水资源量是成都的2倍)的1.7倍,四川省用水效率亟待提高。

四是节水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取用水计量与监控能力不足,取用水计量设施不能满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管控要求,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量占比较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程度普遍较低。强制性节水产品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完善,节水产品和设施质量良莠不齐,市场监管薄弱。基层节水管理机构和队伍能力不足,节水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