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2 期 / 第3版:科教兴川
“护苗”健康成长 成都全面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模式

本报讯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全面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此外,成都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正负面清单同时发布,特别规定假期托管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加重学生学习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等。

满足不同学生学习的发展需求

《通知》要求,学校要推动课后服务全面升级,除开展课后作业托管,保证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外,还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实践等活动。支持学校因材施教分层开展学生学习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发展需求。

“全面推行‘5+2’模式,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是《通知》中的一项硬性规定,要求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以上,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7:30,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支持学校根据学生特殊需求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学校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提供或联系提供托管学生晚餐。支持初中学校课后服务向晚自习延伸,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高中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延时服务。支持托管服务向假期延伸,支持学校、社区、青少年宫、科技馆等参照暑期托管模式探索开展周末、假期托管服务,服务内容以素质拓展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落实课后服务提升的保障机制

《通知》也对“准入退出”“经费保障”“质量检测”“师资共享”“教师激励”五个机制作出规定。

师资是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的关键力量。《通知》指出,中小学校针对课后服务情况,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此外,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平时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导致公用经费增加的,《通知》也作出明确规定,同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加强经费支持。课后服务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中小学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收费参照本区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同时,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课后服务质量监测,指导学校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教育督导部门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如本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通知》指出,学校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此外,《通知》也鼓励区(市)县教育部门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在课后服务时段跨学校走教,促进优质师资共享。(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