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9 期 / 第6版: 地方报道
为科研减负放权 成都修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本报讯 近日,成都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修订印发《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九章五十条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标国家改革精神与广州、深圳等先进经验,从完善指南编制和项目组织、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创新服务和监管推动放权落地落实、完善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四方面发力,激发科研活力、提升资金绩效。

《管理办法》从指南编制、项目组织、项目评审和验收等项目管理的各阶段突出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提升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突破中的参与度,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在指南编制阶段,市科技局联合产业部门、企业及专家梳理征集的科技需求,企业可通过多渠道提交重大需求,共同优化指南,以贴合技术痛点与城市发展方向;项目组织阶段,赋予企业技术路线制定、任务分解等权力,对于成果转化类项目原则上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方式组织实施,并保障企业各环节的申诉权;评审验收阶段,市场化、政策性项目达标后可直接立项,揭榜挂帅项目企业需深度参与评审验收,重大任务牵头单位可自主组织评审验收。

《管理办法》深入落实了放管服改革,下放管理事权、减轻事务性负担、减免客观原因导致失败的责任,让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可以无忧上阵、全身心投入科研攻关。具体来说,明确了项目负责人与牵头单位职责,将人员调整、非设备费财政资金调剂等权力下放至负责人,合作单位及设备费调剂权下放至牵头单位。事务性工作进行大幅压减,预算科目从9类合并为3类,除50万元以上设备费外无需明细,包干+负面清单项目免编预算,预算与项目评审同步进行;事项调整线上报备,1年及以内项目原则上不查过程,到期后一次性综合验收,减少企业干扰。同时,建立科研容错机制,对已尽勤勉义务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任务的项目作终止处理;放宽成果与经费认定期限,追溯起点延至申报日,应付未付经费可纳入支出认可。

如何让企业更加高效、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管理办法》也从多个方面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改革传统做法,降低企业享受政策成本,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一方面,政府转变以往的服务模式,利用信息共享精简申报材料,项目全程线上管理,通过短信+邮件提醒重要事项,资金下达后30日内须拨付至企业。另一方面创新政策兑现方式,有条件的审核类项目实行常年申报,企业随到随申;数据可共享的项目探索免申即享,企业一键确认即可享受政策,实现从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的转变。(黄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