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2 期 / 第4版:社区科普
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废包装物、容器资源化利用及废矿物油再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市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28090950

联系地址:新津工业园区兴化968

邮箱:898450635@qq.com

五、公示时间:2019222日至201938

相关附件:1.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废包装物、容器资源化利用及废矿物油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www.xinjin.gov.cn/xin

jinxian/c118891/2019-02/22/content_

d5901b7d29a742a0b9d66f93d87effef.shtml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xinjin.gov.cn/

xinjinxian/c118891/2019-02/22/content_

d5901b7d29a742a0b9d66f93d87effe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