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9 期 / 第4版:社区科普
6月 一批新规施行,你最关心哪个?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

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落实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规定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上市后管理,建立并执行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条例》落实了“放管服”改革举措,并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试点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两部新修订未成年人法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和十一项禁止行为。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实施

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

此外,还有一些新规从6月1日起实施:《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规定,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将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蜀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