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8 期 / 第5版:科教兴川
新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 职校校长畅谈职业教育的现状和未来

经过26年的“酝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出炉,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对社会而言有着怎样的意义?我们应该如何放下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近日,记者对多所中职、高职院校校长进行采访,请他们谈谈职业教育的现状与未来。

1.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哪一个条款是您最期待的?

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张涛: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个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教育的实际需求。只有高质量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具有现代治理水平的优质学校,才会让学生、家长自信的接受职业教育。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校长张莉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从国家层面确定职业教育的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您认为现在职业教育在社会上受认可程度低的原因是什么?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苏延川:在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比如“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等。加上初中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流(成绩好的读高中、成绩差的读职校)、高考录取时的先本科后专科等现实招生政策影响,导致职业学校学生在学习态度等方面落后于普通高等教育。

成都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徐力:职业教育在社会上认可程度低的原因,一是传统观念和社会风气的影响;二是现实中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的基础条件差距大,投入程度和发展水平差距也非常明显,导致中职学校培养质量总体较低;三是需要整个社会对职业学校评价机制和劳动人事用人机制要有根本上的变革,不解决这个问题,“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3很多家长认为只有孩子上了普高,未来才有希望,担心选择职业中学会导致今后失去深造的机会,作为职业学校的校长,您看到的情况是什么样子?

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张涛:就如不同的运动健将适合不同的运动项目一样,选择适合孩子发展需求的学校教育才是明智和理智的。担心失去“深造”机会的家长和学生往往缺乏对“名校”的客观认识。从理论研究上来讲,“双一流”是名校,但是从专业技能上来讲,职业教育高校中的国家“双高”学校也是名校,学生的出路一样优秀。根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会迎来高速发展的时期,学生就读名校的机会也会增大。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苏延川:有句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家长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普通高中以升学为导向,学生以学习文化知识为主;职业学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兼顾升学,更加强调技术技能培养。如果孩子的动手能力强,可以考虑选择职业学校。

现在国家基本实现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初中后的中职毕业生,可以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升入全日制职教专科学校;职教专科学生也可以通过专升本升入全日制的职教本科学校或者普通本科学校;职教本科学生毕业之后仍然可以攻读研究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实施后,国家将继续推进中等、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贯通培养,打通职业学校教育发展通道。

4.作为校长,你心目中的职业教育应该是什么样子?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校长张莉莉:我想未来的职业教育一定是国家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认可的,让每一个人都能接受更合适、更公平的教育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殷切期盼。

金堂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敖永红:我理想中的职业学校是学生梦想的新起点,是学生胸怀祖国、放眼未来青春奋斗的最好地方。社会对于中职学校的评价应该着眼于“教育服务不同孩子的不同发展所需”。理想的中职教育要让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的互认、流动成为可能。(据川报)